释义 |
同居财产不是都是共有财产。首先,需要证明同居的事实,证明存在法律上的同居关系,然后,还需要证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范围,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如果无财产约定的话,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必须证明财产是双方共同所有。 一、没领结婚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未办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感情不和想分开,这不叫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如果能证明有份额的,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