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医院做手术出现医疗事故找谁负责 |
释义 | 在医院做手术出现医疗事故,找医院负责,维权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 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 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5、数额较小的医疗纠纷直接找医院协商解决,案情复杂赔偿数额大的案件可以到当地医调委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医疗纠纷发生地所属当地法院直接起诉! 一、谁有权签手术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一般是由患者签字同意。 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的、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 2、发生紧急状况,生命垂危需要立即进行手术,但是又联系不上家属的,经过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同意,可以实施手术。 二、手术同意书内容 1、内容基本一致,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 2、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3、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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