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的重大意义,以此次油价补助政策调整和成效考核为契机,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好财建〔2016〕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要坚持“总量不减、结构优化”的原则,实现补助数额逐年退坡,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支持,将调整后的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服务 法律依据: 《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细则》 第二条 调整后的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情况(共35分)。按照“总量不减、结构优化”的原则,将调整后的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比例情况。满分计35分,按比例计分,未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计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