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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年义务教育老师有权利不让学生上课吗
释义
    九年义务教育老师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课。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与少年都必须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类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或规定的总和。它包含有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还包括各机构间的组织关系、各机构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
    九年义务教育重在培养人才,七、八、九年级的学生正是心理转向阶段,所以学校办特色班、重点班、提高班、快慢班是有悖教育准则的。教育部三番五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择校生。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了开展心理教育必须坚持九条基本原则。九年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每个都应享公平善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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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