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票抵扣进项税怎么计算 |
释义 | 车票抵扣增值税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除以(1+9%)乘以9% ;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以(1+9%)乘以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以(1+3%)乘以3%。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进项税额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取得,应按票据注明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车票有什么作用 1.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旅行的需要,坐什么车,买什么票, 旅客须按车票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车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 车票也是旅客加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 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车票也是旅客加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 保险对象:购票乘坐铁路客运列车的旅客(铁路公免票除外)。 保险期限:自投保人持有效客票即保险凭证从检票进站起至旅客到达所持客票终点站,调销客票出站时止。客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中途下车出站时,保险责任终止;客重新检票进站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到达所持客票终点站,调销客票出站时止。 保险金额:凡持有车票,票价在20元以内的被保险人,每人保险费1元;票价在20元以上的被保险人每人保险费2元。 3. 车票还是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 车票是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站出站时止计算。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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