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法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而政法机关则包括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的部门。另外,按照中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法学和政治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和学科体系的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之为“政法”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