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定量标准主要包括: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用于犯罪、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犯罪并提供、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条以上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以及数量未达标但按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标准。 法律分析 没有公民信息罪,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其定罪定量标准是: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数量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拓展延伸 公民信息泄露罪的法律责任与防范措施分析 公民信息泄露罪是指未经授权或合法理由,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刑法第253条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则根据具体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评估。为了防范公民信息泄露罪,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隐私权利的维护。只有通过综合的法律责任和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公民信息泄露罪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公民信息泄露罪是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253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定量标准包括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实施犯罪、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大量个人信息等。为了防范此类犯罪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