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楼小区加装电梯国家补贴规定 |
释义 |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规定逐步实施。增设电梯所在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要进行沟通协商,就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建设内容及费用预算、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及费用预算、费用筹集和分摊比例等依法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就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对相关方面提出的异议,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施工管理等手续。费用一般由业主自筹,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维修资金等加装,电梯加装完成后,财政补贴15-18万元/部。具体可向辖区社区咨询,由社区协助业主做好此项工作。 一、小区电梯是不是都有几个人签合同 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 二、一层业主可否不交电梯费 即使家住在一楼,仍需交纳电梯费用。在电梯使用费分摊问题上面,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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