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测。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观察是否会产生混淆为标准。对于不能用视觉观察的部分,不能用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直接比较。在具体判决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应当分开放置,观察时应当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一定的间隔。这种孤立的观察方法可以使评委对两种产品有直观的感受,即第一印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