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没同意拆被拆了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被征收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因征收部门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以征收部门为被告,请求损害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征收人为被告。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征收人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征收人没有履行合法手续而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实际上是侵犯了不动产所有人的不动产物权,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非法强拆导致房子的灭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对于拆迁方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于主要责任人应当处以相应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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