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伤残抚恤是国家和社会保障革命伤残人员(包括伤残革命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基本生活的优抚制度。《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残疾等级评定,伤残证件和档案管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抚恤金发放及附则。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