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都是什么???谢谢? |
释义 |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都是什么???谢谢?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都是什么???谢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提示: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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