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西安市高陵区发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统一执行58985元/亩,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之前的通知不变。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需加强对新标准的监督,防止虚假和侵害农民权益的情况发生。 法律分析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 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 四、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下统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要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标准工作政策性强,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结语 根据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统一执行为58985元/亩,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文件中的事项保持不变。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检查,防止虚假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请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注意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实施工作,并加强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附件为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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