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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诉讼庭审应尽可能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释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一、借款合同原告提供的法律证据有哪些
    借款合同起诉证据包括借款协议文本或借据;借贷关系担保的证据,有担保人的可以找担保人;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等。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二、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进行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债权人进行催告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采取暴力或非法的方式逼迫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经过催告后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应当携带好借条等相关证据,填写起诉状并提交至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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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0: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