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车基本过户过程 车管所查档→刑侦、工商验车→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领取行驶证正本→购置税过户(2012年1月1日后取消此项)→保险更名。 二手车过户交易过程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示处置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