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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提出
释义
    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后,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告知申请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肇事逃逸是必须做伤情鉴定吗
    是。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所以,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的伤情鉴定,鉴定费用应由公安机关承担,个人不承担鉴定费;如果是你自己自行进行的伤情鉴定,则鉴定费用应该由你自己来承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
    二、如何进行人身伤残鉴定
    人身伤残鉴定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医鉴定多长时间出来
    交通事故死亡法医鉴定一般在三十日内。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伤者在治疗终结后三到六个月后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申请人可以是伤者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伤者本人。伤者应携带:
    (一)入院记录
    (二)出院记录;
    (三)出院小结;
    (四)病历本;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
    (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九)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到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法医的指示进行鉴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精神抚慰金:一般50000元,最高不能超过80000元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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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