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并非固定,可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如果抚养权归属因素或孩子需求变化,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包括抚养方未尽抚养义务、无法承担抚养责任(如失去经济收入或患重疾)。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说一成不变的,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今后也是有可能变更的,这是因为离婚之后当时判决的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实际的孩子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形,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法定情形包括了: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比如说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不能陪伴孩子,比如说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长期得不到照顾;比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丧失了抚养的能力,现在没有了经济收入,或者是患有严重的疾病。 拓展延伸 抚养权与父母关系的重要性 抚养权与父母关系的重要性是指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到父母之间的关系对孩子成长的影响。父母的关系质量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一个稳定、和谐的父母关系能够提供孩子一个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有助于培养孩子的情感稳定性和社交能力。相反,父母关系紧张、冲突不断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孩子的情绪问题、行为问题等。因此,在确定抚养权时,除了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外,也应该综合评估父母之间的关系状况,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离婚判决时的抚养权归属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孩子的需求也会改变。如果符合法定情形,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权与父母关系的重要性在于父母关系对孩子成长的影响。一个稳定、和谐的父母关系能提供孩子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有助于培养情感稳定性和社交能力。因此,在确定抚养权时,需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父母关系状况,确保孩子在健康、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