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 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