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哈尔滨最新出入政策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开,乘火车出行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应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非必要不离开,高速公路出哈尔滨必须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报告证明,进哈尔滨需要扫码测温。另为确保京哈高速(G1)长春至哈尔滨方向四车道的路面养护施工顺利完成及期间交通安全,京哈高速(G1)黑龙江段入省方向临时封闭; 入省方向由长春去往哈尔滨方向的车辆需从双城收费站驶出,建议绕行双周路经哈五路前往哈尔滨市,由双城、新兴收费站经京哈高速(G1)去往哈尔滨方向的车辆禁止通行。出省方向的车辆正常行驶; 三、通过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出行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N95口罩。大庆客运站发往哈尔滨市机场、哈尔滨、宾县、阿城、双城、天增、巴彦、山河、五常、通河班线暂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哈尔滨市的,需要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而隔离期间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人员返回哈尔滨,原则上不需要隔离,但要有核酸检测报告以及绿码。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