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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对三缓五做出判决
释义
    法院判三缓五是指对有期徒刑三年的犯罪分子判决缓期五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社区矫正,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宣告缓刑期间可能有限制活动和接触的规定,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三缓五什么意思
    1、法院判三缓五是指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法院判三年到五年可以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法院判三缓五是指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若考验期满且符合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此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对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无再犯罪危险并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可能会限制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场所或接触特定人群。附加刑仍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确实无法查明的事项或者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书面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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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