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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关系中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释义
    罢工;消极怠工;辞职;主观原因造成的缺勤。
    一、来例假扣工资吗
    上班期间请假,如果是事假,那么要扣当天的日工资;如果是产检,那么不扣工资。如果是请长期病假,那么按照病假工资支付。一般企业对员工的法定假日或婚丧产假及符合条件的病假工伤,都不会扣工资的;但超出了这个范围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假就不会有工资了。
    二、末位陶汰制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可以执行吗
    用末位淘汰制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末位业绩属于职工消极怠工所致,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此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三、警察被辞退会有什么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
    (二)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
    (三)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四)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
    (五)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
    (六)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的;
    (七)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
    (八)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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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