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的核心内容与当事人权益及职责 |
释义 |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权利义务: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和时间、仓储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和包装、货物验收、保管条件、入库和出库手续、计费、违约责任、保管期限、变更和解除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保管方的义务包括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维修设备、委派人员、不得使用货物等,存货方的义务包括配合交接、支付费用、提供验收资料等。存货方造成的损失需赔偿保管方。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合同编号;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 (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6)仓储物的数量; (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 (11)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2)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3)违约责任; (14)保管期限; (15)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7)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 (18)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2)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结语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和时间、仓储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和包装、货物验收、保管条件、入库和出库手续、损耗标准、计费项目、违约责任、保管期限、变更解除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保管方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维修设备,及时委派人员,不得转让保管义务,不得使用货物。存货方应配合交接工作,支付仓储费,提供验收资料,对危险品提供相关信息,赔偿逾期损失等。双方需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五条海关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九章附则第一百零一条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同境内其他地区之间往来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第一百二十条【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援用】向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受雇人或者代理人证明其行为是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有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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