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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
释义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 、已盖齐印鉴的《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
    8 、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9 、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许可证件;
    10 、属应招标工程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11 、属外来企业的,还应提交向市建设局办理的进汕备案文件;
    12 、属“申报条件”第 9 项所列工程的,还应出示白蚁防治合同。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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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4: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