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前房子抵押给银行,已过抵押时效,可以无偿拿回吗 |
释义 | 一、二十年前房子抵押给银行,已过抵押时效,可以无偿拿回吗 你贷款时银行是用你本房的房产证做抵押的,只有等你还完贷款后,才能凭银行的结清证明领到房产证。因此你贷的房贷实质是就是抵押贷款。如果你不做房产证抵押,现在可能没有银行给贷。个人贷款期限长,不可控风险太大了。至于说你申请房贷39万,银行要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月还款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综合考虑,比如说你提供的月收入小于你的月还款你就贷不了,银行就会考虑只贷更小的金额。不过你是抵押贷款,因此银行审核相对要宽松点。 二、两年前因为贷款把房子抵押了,房子在银行抵押能卖吗 房子抵押银行不能卖,要解除抵押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通法过如下方法买卖:第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第二,办理转按揭贷款。这种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这种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第三,赎楼。这样的贷款要找担保公司做担保赎楼,贷款还掉后,该房就可以自由转让了,找到买方后,卖掉房产,再还清赎楼的钱就可以。 三、抵押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所以,除非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房屋所有权人不可以赠与房屋。而且房产在抵押状态下是不能做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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