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位置在哪里呢? |
释义 |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准予登记。 法律分析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拓展延伸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高新区某某街道某某号,具体地址是XXXXXXXX。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他们: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电子邮件:XXXXXXX。他们的办公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如果您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或有其他相关咨询,建议提前致电预约或咨询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他们的工作人员将会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他们。 结语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具体地址是XXXXXXXX。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电子邮件:XXXXXXX。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如需办理婚姻登记或咨询相关事宜,请提前联系他们,以确保顺利办理。他们的工作人员将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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