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转账附言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
释义 | 中国上银行转帐,转账时填写的附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附言起到交易类型的说明作用。附言的内容会显示在银行卡交易明细中,通过中国银、手机银行、银行中国点柜台,都可以查询到附言的内容。另外,需要提醒你的是:打印的储蓄卡交易明细必须盖有银行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怎么办? 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初查需要有一定的证据线索才能启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被害人报案,二是侦查司法机关的发现。 被害人报案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证据之一。被害人一旦遭遇网络电信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在受理报案时,公安机关要制作事主报案材料,也就是被害人陈述的相关内容。应重点询问被骗地点、发案时间、被骗方式、转账方式、转账金额、转账账号等内容,力求获取事主能够提供的全部相关细节。由于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很难立即侦破,且被害人多为不固定群体,因此要对每一名被害人制作详细的报案材料,便于日后案件合并处理和退还赃款。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案情需要,对被害人用于实施汇款的电子设备进行技术勘验,固定、提取其中的涉案信息以及被植入的恶意程序。 侦查人员可以通过调取被害人接到的诈骗电话,追溯到诈骗网络平台所在服务器IP地址,服务器上的“呼叫细节记录”记录了呼叫续接的全过程,包括通话时间、虚拟的主叫号码、被叫号码等。将“呼叫细节记录”用作证据,既可以证实团伙呼出诈骗电话的数量,又可以形成从团伙到被害人的关联链条,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人员还要及时调取、固定被害人的相关通话记录单、被害人涉案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以及目标银行账号的交易明细。同时,顺次查询资金流向,并体现最终被取现的过程,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占有赃款的事实。同时,侦查人员要及时对涉案的转账、提现开设银行卡人员进行查找,收集收贩银行卡人员和资金提取人员在银行等机构留下的影像,并及时组织抓捕。 二、多大的流水会被认定洗钱 到银行存取款的单笔金额超过五万元,10天内存取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流水可能会被认定有洗钱的嫌疑。该账户将可能会被银行监控,并有当地的人民银行、市公安局等部门调查,确认是否有洗钱嫌疑。 被认定为有洗钱嫌疑的情况: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是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以及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或者经营业务等有明显不符的现象;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经常发生一些资金收付并且交易金额很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 3、自然人客户在短期内频繁的收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汇款; 4、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的进行现金收付而且情形比较可疑。 符合可疑交易的行为那么银行的反洗钱岗就会把你的卡状态调为异常,同时会加强对你的账户进行监控。但是钱还是属于你的,这时候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冻结你的资金,除非是你的违规已经表现得极其明显肯定了,这个时候只是会暂停你的非柜面业务,就比如网银转账或者手机转账等等,你仍然能够直接到银行柜面办理一些业务。同时银行其实也会把你的相关情况报告给人行反洗钱中心,由人行来进行一些更深入的调查。因转账交易过于频繁而被认定为是洗钱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一般会在冻结你的账户之前事先联系你,让你提供货款交易的正式发票以此来证明账户流水是属于正常业务的范畴,当你拿不出发票的时候,那么银行就会建议你将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账户被冻结一般多久才会解封 被冻结账户通常在解冻申请通过的次日就支持正常使用了。但是各家银行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持卡人可以根据持有卡的银行官方公告进行了解,也可以通过银行官网咨询线上客服相关问题。例如持卡人的银行卡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则可以立即携带身份证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处理会及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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