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除股东资格的条件
释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主观:
    


    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3、公司表决通过解除该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23: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