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电子发票不能进行作废操作,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