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名下有房,但是是一方自己出资购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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