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上盖注销章是为了说明该离婚证已经作废,如果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则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会发给离婚证,说明已经结束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离婚证进行盖章注销一般是再婚或者复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