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跨省的生育险不一定报销一样,具体的情况要咨询当地,跨省的生育险的报销的流程: 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则签发医疗证; 3、女职员在产假满三十天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险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且核准之后,则可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险的报销条件: 1、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