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理 |
释义 | 一、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应通过网上提交预审申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 2、窗口受理。企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当场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窗口当场领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二、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需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授权书; 8、其他。 三、网上资料提交的操作步骤如下: 1、直接百度搜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个就是总局官网; 2、进入总局官网之后,拉到网页底部,找到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链接按钮; 3、进入原食药监局官网后,在上部找到医疗器械,点击进入; 4、进入之后,在左侧找到“网上办事”,点击进入; 5、进入“网上办事”界面之后,在右侧找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点击进入; 6、然后点击“申请企业”; 7、进入之后,注册账号; 8、账号注册登录之后,选择相应要办理的业务,然后进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准备其他相关资料。 四、备案资料形式要求 1、备案资料完整齐备。备案表填写完整。 2、备案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应由备案人签章。 3、备案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整个申报资料的1级和2级标题,并以表格形式说明每项的卷和页码。 4、电子文本要求WORD或WPS格式,证明性文件采用JPG格式扫描件。 注:有关文件格式和要求等可在我局政务网“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栏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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