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应当经由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一、房贷不批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 二、二手房中,原房主需要增加维修基金吗?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法:(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那么就不应该向新业主收取费用。(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如果对此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二手房房贷放款慢能要求赔偿吗 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房屋已经过户,要看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条款对此进行了约定,才可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买方。仅凭银行不发放贷款为由起诉,事实上不太可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