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的; 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在期限内支付房租的; 3、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就私自将租赁房屋单方面转于第三人的; 4、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这种情况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