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结案后举报人不满意咋办 |
释义 | 不满意处理结果可以向派出所、公安局进行举报复议。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允许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1、不允许举报人撤回举报。 2、实名举报是需要进行查证的,因此不能进行撤回,举报后,由纪委视情况组织查证。 实名举报根据规定,必须经过核实,所以举报后,不管你是否撤回举报,都是会进行核实的,所以是否核实的决定权不在举报人,而在纪委等相关部门。 3、一旦进行实名举报,就会进入相应的法律或政府程序,而如果你想要撤回举报,那就得承认举报是假的,也就是诬告,情况不严重的还好处理,但如果情况严重或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的,那举报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4、举报是群众针对违法犯罪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匿名或者实名反映,是揭露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常见于经济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比较隐匿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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