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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执行
释义
    人身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题仅限定于家庭成员之间,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于家暴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条文规定:
    (1)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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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