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污水处理到哪里? |
释义 | 法律分析:生活污水排放的地方如下: 1、工业、医院等生活污水是通过排污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江河; 2、针对城市生活污水通过地下排放管道汇集到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就排放到流经城市的江河中。 一、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事业单位填报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纸质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 2、环保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3、企事业单位自行监管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4、环保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证监督执法。 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更换的方式如下: 1、排污许可证延续的申请,需要在有限期届满前30日; 2、办理延续手续一般需要企业年度环保和排污方面的报告; 3、提交申请。 总之工业、医院、城市生活污水一般排入污水处理厂,最后流入江河。排污需要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如果到期需要及时更换或是延续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