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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平宅基地面积多少
释义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申请条件:,(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出租住房的。,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四)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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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