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 |
释义 |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费是由所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承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进行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话,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仲裁的。因为在进行施工时,意外害保险是属于必购保险,这是为了保证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有所进行赔付。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意外伤害的构成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如果在施工过程之中,员工有受伤情况的话,首先是根据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话,则由雇佣来进行赔偿,如果雇佣方拒绝进行对其受伤来赔偿的话,是属于违法《劳动法》的情况,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