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险主要有以下四种主险。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也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车损险,所谓的车损险,就是车主在驾驶的过程中,因为事故造成车辆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二、全车盗抢保险。机动车盗抢险是指被保险的车辆因为被盗窃、被抢劫、被夺走,在公安侦查部门立案证实,满60天之后仍未查明下落。或者被保险车辆的部分零部件被盗窃,下落不明。都能够依照合同规定获得这些公司的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公安侦查部门须是当地县级以上的部门。 三、第三者责任险。很多人都觉得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性质非常相似,事实上在赔偿金额上还是存在非常大的不同的,因为交强险在车主本人全责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的赔偿最高额也只有11万。而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就不同了,根据车主缴纳的保险金额的不同就能获得1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的赔偿。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简单来说就是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因为在使用汽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遭受到人身伤害,保险人会根据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