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双方签字。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三)登记。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怀孕期间离婚可以终止妊娠。但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并且签字。还要看胎儿的孕周。一般来说,如果胎儿的孕周小于28周还没有进入围产期,可以引产终止妊娠。引产对女性的伤害比较大可能引起出血,感染,还可能引起盆腔炎症,影响以后的怀孕。如果孕周比较大,在引产过程当中还可能出现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严重的并发症。因此,需要男方和女方慎重的考虑。如果孕周已经大于28周,不建议终止妊娠,因为胎儿已经可以存活。建议慎重考虑胎儿的去留。如果要引产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