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到假发票,应当把收到的假发票退回给开票单位,然后让对方开具正规的发票入账。根据取得的正规发票,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限、步骤、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做法: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事实上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事实上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事实上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限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能够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金额超出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