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个企业的产生必然经历一定时间的筹建,筹建期短则几天、几十天,长则几月、几年,然后才能正式开始生产经营。筹建期的确立及筹建期支出的处理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本文拟就筹建期间的确立及筹建期支出、尤其是筹建期内开办费支出的核算进行探讨。 筹建期开支范围 筹建期内企业发生的开支包罗万象,整体上看包括两大部分: 其一,投资方自行负担的开支: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前发生的开支,其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批准文件之前的各自开支,未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是指各投资方全部签署投资协议(合同)之前的各自开支。 其二,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根据上述筹建期的划分,主要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至开具第一张经营发票之日发生的开支,包括开办费和资本性支出(含试生产期间损失)。 一、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二、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指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生产经营需要购建(含自制,下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综上所述,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筹建期分别是领取 营业执照 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 在实践操作中应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 工资 、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