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草公司有权进入卧室搜查吗 |
释义 | 烟草无权检查卧室。一般的烟杂店,经营区域和生活区域往往是连在一起。烟草执法人员只有权力在经营区域行使职责,绝对不准进入生活区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一、烟草证好办吗? 只要条件符合,各种材料都准备妥当的话,不会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证能转让吗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严禁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当经营者、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时,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第四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管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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