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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草公司有权进入卧室搜查吗
释义
    烟草无权检查卧室。一般的烟杂店,经营区域和生活区域往往是连在一起。烟草执法人员只有权力在经营区域行使职责,绝对不准进入生活区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一、烟草证好办吗?
    只要条件符合,各种材料都准备妥当的话,不会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证能转让吗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严禁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当经营者、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时,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第四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管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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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