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店要先办营业执照。否则属于无照经营,否则会被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若是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是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分行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许可证,未办理就开业还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比如环评、消防、卫生许可证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