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严重不良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严重不良行为是违法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违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而程度上的差别又可能改变行为的性质,使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理由家庭或学校的干预扩大到司法机关的干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情况如下: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综上所述,严重不良行为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打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就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其一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发展;也是为了对其他青少年形成震慑,使有犯罪念头的青少年及时悬崖勒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未成年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