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