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遇到财务困难时,按照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原债务偿还条件,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与原协议不同,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用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避免应付未付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 3、债务人重组;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