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经济适用房交易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无工作单位的购买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 3、市房管局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等等。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总之,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 2、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在本市居住五年以上,其他成员居住两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六百零八元以下,现住房面积十平方米以下; 4、在房改和拆迁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和货币补偿安置; 5、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未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6、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私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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