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应只是特定环境或特殊节点的“权宜之计”,而更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坚持线上线下并重,风险关口前移,落实金融产品和营销宣传的消保审查要求,做好准入管理,有效筛查产品、制度、流程,识别和提示相关风险,确保主动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全面说明各项内容,提高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推进商品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依法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加强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